·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向民稱,“應劃清互聯網金融和FinTech的界限。FinTech不直接從事金融業(yè)務,主要是與持牌機構合作。”
·朱飛認為,互聯網金融和FinTech(科技金融)要劃清界限?恐怕都是概念惹的禍。面對監(jiān)管套利的可能,一刀切恐怕只能是矯枉過正!
據北京商報報道,在上周六(7月2日)舉行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協(xié)會從業(yè)機構高管系列培訓會上,央行條法司副司長劉向民提到,應劃清互聯網金融和FinTech的界限。他表示,FinTech不直接從事金融業(yè)務,主要是與持牌機構合作。而互聯網金融的本質仍然是金融,風險屬性并沒有改變,同樣具備金融風險的隱蔽性、傳染性、廣泛性和突發(fā)性等特征,在行業(yè)高速發(fā)展的同時,風險也在快速積累,并已經開始爆發(fā)。
監(jiān)管要透過概念看本質
從筆者的朋友圈來看,劉司長的這番發(fā)言似乎引發(fā)了軒然大波,被很多業(yè)內人士解讀為互聯網金融專項整治的一部分。
不可否認,自P2P和互聯網金融這兩個詞匯成為監(jiān)管部門重點關注的對象后,FinTech的曝光頻率越來越高。嗅覺靈敏的中國互聯網金融創(chuàng)業(yè)企業(yè)們,以迅雷不及掩耳之勢從海外舶來這個詞匯,并一股腦兒塞進大數據、區(qū)塊鏈、智能投顧這些熱門詞匯,讓FinTech的“外延”急速膨脹。
但是,這并不是FinTech本身的問題。還記得那個段子嗎?“乞討的改叫眾籌了,放高利貸改叫P2P了,統(tǒng)計改叫大數據分析了……”毫不驕傲地說,任何概念來到中國,都存在被“發(fā)揚光大”的可能性。實際上伴隨我們基礎學習生涯的語文試卷中,閱讀短文以猜度作者中心意思或言外之意,就是家常便飯,因此可以說,“我們生來‘借題發(fā)揮’”。
面對這樣的“借題發(fā)揮”,我們監(jiān)管部門的做法不應該是一刀切,而是要透過現象看本質,睿智地解決問題。怎么個睿智法呢?其實我覺得劉司長后面的話講得很好,他倡導,“一是嚴格市場準入,二是實現”穿透式“監(jiān)管。他強調,對于復雜跨界業(yè)務要進行”穿透式“監(jiān)管,透過表象看清業(yè)務實質,以業(yè)務屬性確定監(jiān)管要求和監(jiān)管職責分工,實現監(jiān)管的全覆蓋,不留空白和套利空間?!?/p>
這個思路,我覺得不止適用于互聯網金融、FinTech,也適合上面段子里提到的眾籌、P2P,以及一切有可能出現的新鮮事物。坦白地說,“頭癢撓頭,腳癢撓腳”的監(jiān)管思路早就該拋棄了,沒有必要也不可能為出現的新事物一一立法,抓住“萬變不離其宗”才是硬道理。
FinTech不只是服務B端
就事論事,讓我們回到標題,FinTech企業(yè)真的只能與持牌金融機構合作,自身不直接從事金融業(yè)務(簡言之就是只to B,不to C)嗎?從FinTech發(fā)展的概念,以及國際主流金融企業(yè)及研究機構的表現來看,這種劃分都是生硬的。
維基百科上對FinTech的解釋是:Financial technology, also known as FinTech, is an economic industry composed of companies that use technology to make financial services more efficient.核心點在于:使用技術讓金融服務更有效,就是FinTech。至于是直接還是間接讓金融服務更有效,概念本身并沒有設限。
同時維基百科也認可FinTech是一個演進的概念,其還引用了愛爾蘭都柏林國家數字研究中心(National Digital Research Centre)的定義作為補充,稱:the term (FinTech) has started to be used for broader applications of technology in the space - to front-end consumer products, to new entrants competing with existing players, and even to new paradigms such as Bitcoin。啥意思呢?就是說FinTech已經被使用到更寬廣的技術應用領域,包括直面前端消費者的產品,也包括比特幣這樣的新玩意。
而在花旗銀行、畢馬威這樣的專業(yè)機構眼中,FinTech也是一個融合和發(fā)展的改變,并未被局限在后臺。在花旗銀行今年發(fā)布的一份關于全球FinTech企業(yè)發(fā)展狀況的報告中,在畢馬威今年發(fā)布的一份研究FinTech領域投融資狀況的報告中,來自國際的SoFi、Prosper、One97等,來自國內的螞蟻金服、陸金所、信而富等,都被算作是FinTech。它們有做支付的,有做借貸的,有同時經營多項的,都切切實實直接面對了用戶,并不是隱藏在幕后服務B端。
實際上回歸常識,無論是互聯網還是科技,都只是加在金融前面的定語而已,從長遠來看都有其歷史局限性,終有一天會消失,而只留下金融與我們常伴。
作者:朱飛(xjrclub),極客網專欄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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