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6日消息(南山)2024年9月,“青海網絡廣播電視臺業(yè)務云端部署項目”啟動競爭性磋商,本項目預算206萬元。
9月27日,項目對中標結果進行公示,聯通數字科技有限公司中標。中標金額180萬元,評審得分:100分。
但得100分也有人投訴。
投訴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被投訴人:青海廣播電視臺
相關供應商:聯通數字科技有限公司
根據青海省財政廳2024年12月6日發(fā)布的公告,2024年9月29日,投訴人對“青海網絡廣播電視臺業(yè)務云端部署項目”的采購結果不滿,向被投訴人提出質疑。被投訴人收到質疑后于2024年10月14日作出了書面答復。2024年10月28日,投訴人不滿意質疑答復,向本機關送達《投訴書》,經審查,本機關依法受理。
投訴情況
投訴事項1:投訴人認為相關供應商沒有按照磋商文件“分項報價表”格式及附注要求“本表應按照采購需求的內容逐項填寫。須列出具體的服務項目名稱、內容及費用清單”填寫“分項報價表”。
投訴事項2:投訴人認為相關供應商“分項報價表”內容完全復制、粘貼采購需求表的內容,明顯未完全滿足磋商文件確定的重要技術指標、參數,屬于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無效投標的情形。
投訴事項3:投訴人對相關供應商所投產品生產廠家均為“聯通數字科技有限公司”提出質疑,要求相關供應商提供產品《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及相關自主知識產權證明進行核查。
投訴事項4:投訴人認為該項目磋商小組沒有做到嚴格按照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對相關供應商進行嚴謹、仔細審查,同時沒有對相關供應商評審總得分滿分做出正面、準確、合理的答復。
投訴事項5:投訴人認為相關供應商沒有對磋商文件服務技術要求做出逐條響應并提供全部佐證材料。對相關供應商以滿分贏得項目成交存疑,對評審的專業(yè)性、公正性提出強烈質疑。
調查情況
關于投訴事項1:經查,該項目采用競爭性磋商方式開展采購活動。采購文件分項報價表部分規(guī)定“注:本表應按照采購需求的內容逐項填寫。須列出具體的服務項目名稱、內容及費用清單。(此表可按服務內容自行調整表格或增加附頁)”。經查閱相關供應商響應文件,其分項報價表已按采購需求內容逐項填寫。結果公告中所附分項報價表為最終輪報價表,且分項報價表并非資格審查內容,未發(fā)現相關供應商分項報價表存在無效響應情形。故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認定投訴事項1不成立。
關于投訴事項2:經查,該項目采購文件分項報價表部分規(guī)定“注:本表應按照采購需求的內容逐項填寫。須列出具體的服務項目名稱、內容及費用清單。(此表可按服務內容自行調整表格或增加附頁)”。經審查相關供應商響應文件,未發(fā)現其分項報價表存在無效響應情形。故投訴事項缺乏事實依據,認定投訴事項2不成立。
關于投訴事項3:經查,該項目采購文件并未要求供應商提供《計算機軟件著作權登記證書》。采購文件“附件11:其他資格證明材料”規(guī)定“1.根據采購項目內容,投標時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服務提供商的相關資質、相關認證和投標人認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資格證明文件等材料。2.根據采購項目內容,投標時提供國家認可質檢機構出具的投標產品的產品檢驗報告(測試報告),或提供能夠證明技術參數響應的產品彩頁(生產廠家公開發(fā)布的資料參數)等相關資料”。經審查相關供應商響應文件,其所投包括“日志審計服務”“終端安全服務”等部分截圖證明并非聯通數字科技有限公司截圖,相關供應商存在產品資料與響應的生產廠家不一致的情形。故認定投訴事項3成立。
關于投訴事項4和5:經調查核實,針對該項目采購需求,相關供應商所投包括“日志審計服務”“終端安全服務”“數據庫審計服務”等部分截圖證明并非聯通數字科技有限公司截圖,無法證明與相關供應商存在關聯,相關供應商存在產品資料與響應的生產廠家不一致的情形。且包括“日志審計服務”“終端安全服務”等多項截圖證明不滿足采購需求。磋商小組存在未按照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的情形。故認定投訴事項4和5成立。
處理決定
本機關認定:投訴成立,要求采購人依法另行確定成交供應商。對于磋商小組未按照磋商文件規(guī)定的評審程序、評審方法和評審標準進行獨立評審的行為另行處理。
2024年12月19日,該項目發(fā)布更正公告,采購單位決定重新確定成交供應商為:中國電信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評審總得分:98.13869分,綜合排序第二),成交金額:205.5萬元。
- 咖香匯客 鐵塔有約 | 上海鐵塔助力2025上海國際咖啡文化節(jié)樂享“無界”
- WinWin高端訪談:菲律賓Smart以5G Max推動體驗進化,重新定義5G價值邊界
- 通用人工智能備受矚目,但工業(yè)人工智能將發(fā)揮巨大作用|觀察
- 到2029年,交通管理市場預計將達到757.4億美元
- 為什么核能可能是滿足人工智能日益增長的電力需求的關鍵
- 到2030年,全球智能家居市場預計將達到5372.7億美元
- 為何“脫碳”成了全球關注的焦點?
- AI和AaaS如何助力企業(yè)IT轉型
- 聚焦“智聯、智艙、智城”,中國移動發(fā)布“AI CAR”服務體系
- 中國電信柯瑞文:適度超前開展智算建設,進一步強化云智一體能力
免責聲明:本網站內容主要來自原創(chuàng)、合作伙伴供稿和第三方自媒體作者投稿,凡在本網站出現的信息,均僅供參考。本網站將盡力確保所提供信息的準確性及可靠性,但不保證有關資料的準確性及可靠性,讀者在使用前請進一步核實,并對任何自主決定的行為負責。本網站對有關資料所引致的錯誤、不確或遺漏,概不負任何法律責任。任何單位或個人認為本網站中的網頁或鏈接內容可能涉嫌侵犯其知識產權或存在不實內容時,應及時向本網站提出書面權利通知或不實情況說明,并提供身份證明、權屬證明及詳細侵權或不實情況證明。本網站在收到上述法律文件后,將會依法盡快聯系相關文章源頭核實,溝通刪除相關內容或斷開相關鏈接。